標準:GB/T 8946-1998《塑料編織袋》和GB/T 8947-1998《復合塑料編織袋》。
1、取樣
以GB/T 8946-1998《塑料編織袋》為例,在5.5.3中規定,要求在編織袋經向、緯向、縫邊向、縫底向各取試樣兩塊,長300mm,寬約60mm,再修正到50mm,如果一根超過半根則留之。縫向試樣的兩邊縫線應適當留長,各打三道結。
該方法在實際操作中,試樣寬度要從60mm修正到50mm,一根是否超過半根很難判斷。有時候這根單絲可留可不留,造成對檢測結果影響很大,往往一個檢測員取樣時留,另外一個不留。經常造成檢測結果的偏差,以蘭德梅克實驗室接受西北塑料編織袋廠的委托檢驗為例,其編織袋要求拉伸強度大于1470N,每一根單絲強度要求大于160N,這根單絲是否保留對拉伸強度檢測結果影響達到了10%,顯然這其中的誤差難以控制。另外,用剪刀的煩瑣修正過程使得工作效率降低,往往取一個試樣要經過10-30分鐘才能完成。取樣后要按GB/T 1039要求,需在23±2℃,常濕狀態穩定試樣4小時。
2、拉伸試驗
按照標準要求,將穩定好的試樣置于拉力機的上下兩夾具中(上下夾具距離為200mm),使試樣縱軸與上、下夾具中心連線相重合,并且要松緊適宜,以防止試樣滑脫和斷裂在夾具內。在微電腦操作面板處設定試驗的參數:試驗速度為200mm/min、試樣長度為200mm,并且按照儀器說明輸入要求的輸出結果,應該選擇強度、力值、斷裂伸長率參數。按“試驗"鍵,此時設備會自動運行,試樣斷裂后夾具會自動回歸原位,這時電腦上會顯示運動曲線和各種結果。此時可以打印結果。
3、剝離試驗
對于復合編織袋來說,涂膜與編織布之間的強度是很重要的,這就是“復合"的意義。所謂“剝離"既是把兩個被粘的層互相剝開來。剝離力和拉伸力、剪切力都不同,它不同時施加于整個粘接面上,而是只加于一條線上。所以剝離強度的定義不是單位面積上所能承受的應力,而是:“使粘接件破壞時,單位寬度所能承受的剝離力。其單位是牛頓/米(N/m)。根據被粘物性質的差異,剝離強度的測定法包括:(a)T形剝離;(b)180℃剝離;(c)90℃剝離;(d)爬鼓剝離等。180℃剝離用于剛性材料(如鋼板)與撓性材料試片的測定;90℃剝離用于鋼板與橡膠試片的測定;爬鼓剝離則用于蜂窩夾心材料的測定。對于壓敏膠還有門的剝離測試(GB/T2792—1998)。對于復合編織袋來說來說,剝離強度主要指撓性材料所用的T形剝離;
根據有關國家標準,復合編織袋的剝離強度測試方法如下:
a、制樣
將樣品分經向和緯向各取兩塊寬度30.0±0.1mm,長度200mm的試樣。用手或者膠粘帶將膜與布預先剝開50mm,被剝開部分不得有明顯損傷。取樣后要按GB/T 1039要求,需在23±2℃,常濕狀態穩定試樣4小時。
b、測試
將試樣剝開部分的兩端分別夾在材料試驗機的上、下夾具上,使試樣剝開部分的縱軸與上、下夾具中心連線重合,并松緊適宜。試驗時,未剝開部分與拉伸方向呈T型。設定試驗參數,其中速度為300mm/min。按“試驗"鍵,設備自動運行,屏幕會顯示結果和曲線。結果可以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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